烈女被抓是法制进步的结果吗

作者:钟和国2009-05-1911:27:49发布于:博客中国分类:时评
0000

摘要:为什么巴东公安局在好人“违法”上大做文章,是否有故意转移视线的嫌疑,他们是否象习水检察院的官员一样对法律有创造性的见解和实践?这一切,我们都不得而知。

打印收藏
选择字号:

邓玉娇被抓了,给人这样的错觉似乎是‘好人也被抓,是因为‘中国的法制进步了’。法制进步了,好人才被抓,真是这样的吗?

一个良家妇女为抵抗不法侵害,本来是值得大力讴歌的事情,至少应该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,可事情不是这样,她无法感受到一点安慰。反而,被起诉的压力一天比一天沉重!

这样做的目的,事实上起到让天下反抗侵害的人寒心的作用。以后一旦碰到类似的事情发生时,受害人只能选择乖乖等别人强奸完,再选择报案!即使是这样,也还要冒着被指控主动卖淫,勒索敲诈不成故意报假案的风险,那时谁又能证明真假呢?没有打斗反抗的痕迹,谁又相信在”那种地方“工作的女孩子是清白的呢?

看来邓在自卫中刺杀本家兄弟的时候,已经不报任何幻想的,别人或许早就告诉过她这样的地方存在“钱规则”和“潜规则”。

巴东县公安局的认真执法精神似乎在全国是领先的,是高举三个代表旗帜的典型,他们敢于对“好人”下手,说明他们心中只认法不认人。在许多地方枉法的情况下,巴东的严格执法就如同一点“星星之火”,让人看到了希望!

可是所有的人都高兴不起来,躲在暗处偷笑的,可能只有习水的官员了,为何?因为人们的眼光被巴东吸走了,没有眼睛注视了,事情就好办多了!

巴东的执法队伍真的那么敬业吗?如果真是这样,政府官员怎么会在光明正大的场合“理直气壮”的用钱消费特殊服务,以至于产生凡是在“那种地方”入眼的女人都是做“那行”的人的错觉!

我们知道,事物发展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壮大然后成为习惯的过程。“那个地方”应该先是流氓嫖客玩疯之后,才把清白的地方官员拉下水的。可见,“那个地方”的存在由来已久,非朝夕的事情!当然,事情也不是绝对的,有些官员本来就是流氓出身,准确的说,是他们带坏了地方“嫖客流氓”!

既然不能排除“存在”已久的可能,我们就应该问一个为什么?是地方公安局不知道还是有人故意放水呢?里面有没有金钱交易呢?

为什么巴东公安局在好人“违法”上大做文章,是否有故意转移视线的嫌疑,他们是否象习水检察院的官员一样对法律有创造性的见解和实践?这一切,我们都不得而知。

我们知道,法律不可能做到和天网一样细密,但是本着公平正义,本着公舆良俗的法律精神,邓玉娇是不应该列入犯罪行列的,即使所有的技术指标都成立,但是,法官完全可以凭着“公舆良俗”的精神做出最后的无罪裁决!如果不这样裁决,无疑会给人这样的想法,反抗强暴有罪!

无论是修脚用的刀还是水果刀,无论是事先准备的还是临时抽取的,都不能以此定烈女的罪名!事先准备有错吗?谁逼迫烈女准备呢?一个人有反抗意思,有头脑有防备,难道不应该值得提倡吗?如果地方公安局真的那么敬业,那样藏污之地还能存在那么久吗?

联系到某公安局的警花被局长长期霸占而不知道反抗,其身为警察的丈夫也选择忍声吞气,我不禁感到无尽的悲哀!中国太需要邓玉娇这样的烈女了,这样这样的烈女子,才会生出敢于反抗的种!而这样的种子已被围剿得差不多了!

邓玉娇,一个应该被国家领袖接见的楷模,竟然落得如此下场,不知道是她个人的不幸,还是国家民族的不幸,姑且待问之!!!!

本文作者:钟和国

文本出处:博客中国

链接地址:http://shyzs.blogchina.com/719951.html

00
打印收藏
看这篇文章的人还看了什么
精华推荐
    正在为您准备内容……
精彩图文
正在为您准备内容……

网站定位 历史由来 发展历程 管理团队 联系主编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诚聘精英

Copyright 2001 - 2012 blogchina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:B2-20100256    京ICP证050706 京公网安备110108902019号
客户服务热线:400-101-808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