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以什么为主体其实是不重要的,重要的是企业是不是合法经营。国有的企业一样会违法犯罪,一样是害人!齐齐哈尔某药厂不是卖假药谋财害命吗?所以,违法犯罪这绝对不是私营企业的“专利”。在人民眼睛里,不管公有私有,只要是合法经营的就是国家的好企业,是为人民服务的企业!我们为什么还要抱着一个“公有”的帽子不放手呢?
看了关于《六个为什么的》相关评论,我觉得中国的思想依然停留在80年代旧思维里甚至更倒退,这样的观点不是与时俱进,而是在与时俱退。
北京师范大学韩震的现身说法,让我为他感到脸红,到网上浏览那些所谓教授的文章,我才知道,中国到底有多少教授是空吃白饭的“君子”!
彼“君子”兮,日素餐兮!北京师大尚且有这么多虚名者,整个中国象这样混饭吃的教授则不知道有多少了!
这些教授无耻的自圆其说并不要紧,当我看到北京师范大学的几个学生出来表达类似的观点时,我才觉得真正的悲哀!中国最聪明的年轻学子尚且如此,这不得不让我对中国的光明前途充满了忧虑!
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文化大国,是一个充满智慧的民族。但是我们看那些教授编出来的痴人梦语,毫无一点科学的内在逻辑,于做事于做人都有许多明显的硬伤,但是这些垃圾思想却可以公行天下,岂不是咄咄怪事!
毛泽东进北京时就知道告戒全党全军要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,先贤亦有云:“谦受益,满招损。”,在此之前天下还从来没有谁敢公然标榜过自己已站在了真理之颠峰!
但是中国现在已经有了这样恬不知耻的人!他们把无数漂亮的桂冠挂满头上,身上批着华丽的包装,毫不脸红的对天下曰:吾始终是XXXD最先进代表!吾始终是XXX代表!吾始终是XXX代表!请问,这样的表达是谦虚还是自满呢?这和我们平时宣传的“谦虚谨慎,戒骄戒躁”是不是自相矛盾呢!
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”这句话,在大学教科书里一直是非常流行时髦的习惯用语。如果说历史发展真的可以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”,那我们还要宣传革命思想做什么?我们又何必反复强调这样和那样人生观点?我们从小就受到思想品德的审查,无非就是因为怕历史可以因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,所以才要时时刻刻讲政治!
历史改来变去,不恰恰说明历史是可以改变的吗?实际上,历史是由利益去左右的,谁掌握了政权,谁就掌握了利益的主导权,谁就掌握了历史!
历史曾经选择了希特勒,历史也曾经选择了日本军国主义,历史也曾经选择了残暴的斯大林,历史也曾经选择了文革中的毛泽东,难道就因为历史曾经选择过,就可以下结论说这些就是人类历史以后发展的样板呢?如果马克思早生几千年,秦始皇是不是也会笑着说自己夺来的江山传承万代也是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”的?
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,历史也曾经选择过无数的人,选择过不一样的民族,选择过不同的朝代,这些人这些朝代
不也代表过先进的文化和潮流吗?可现在都到哪里去了?
从三个代表到八荣八耻的提出,中国有谁在真正实践这样的理念呢?首先说“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. ”这一条,我们看中国神木县实行的全民医保!这无疑是符合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”精神的,但是,神木一放到全中国去,就无法体现最“广大人民”精神了,只能算是这种精神的一点星火!
可就是这样一点星火,也饱受诟病。就算神木没有这样的财力,但是谁又规定这样的医疗资源是少数人天生可以去独享的?根据三个代表的精神,人民没有享受之前,所有的公务员都没有资格享有,这才是最正确的理解三个代表!事实上全国能享受医疗资源的只是少数所谓“国家”人员。
既然广大的人民群众还没有享有这样的资源,凭什么就敢肯定说已“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”了呢?单从这一点看,又违背了“实事求是”的作风,到底是谁在不断打自己的嘴巴?
再看另外两个代表,所谓的先进生产力,至今我们能看到中国有多少尖端的技术在世界是第一的!中国的先进文化推出世界去的代表是孔子,孔子大学在许多国家落户。在马克思没有出世之前,孔子早就存在了,这也算是我们可以标榜的所谓最先进文化吗?如果不是,请一一列举出来,不借助古人,我们还有有哪一点是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先进文化?更何况孔子也不是什么党员!
中国人深陷欺人与自欺中,掩耳盗铃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。暧昧“场所”遍地开花从来不受到什么苛刻的盘查,而还是处女的未成年女生,却在自己家中被昆明警察以涉嫌卖淫给带走并施以暴力。昆明的警察如果对色情场所也这样严格,那么戴上一顶执法最卖力最严格最无私的光荣帽子,我看还是可以的。可昆明警察单单对未成年女生涉嫌“卖淫”严格执法,这样的严格是真严格还是假严格呢?
奥巴马说得好:“让挨饿的身体获得营养、让饥渴的头脑获得食粮。”。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韩震的脑荒可以看出,全中国人的思想荒漠化该有多严重!
要让祖国的幼苗花朵获得真正的雨露,北京师范大学的所有政治教授应该主动下课并诚心向人民道歉,把位子空出来让给富有活力且有先进思想的年轻学子。
全
中国要彻底废除政治思想教育并代之以公民法制教育,历史的舞台不能永远由某一个人或者是党派占据。以前历史的选择,是通过战争的手段来实现,现在,依然需要历史来继续选择,但是选择的手段不是战争而是和平选举。
如果承认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,那么就应该相信人民的眼睛。让人民来选择领导自己的政党而绝不是自封!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我们党如果真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历史一定会给出最完美的答案!即使人民暂时被蒙蔽“爱上了不该爱的人”,但是台湾的历史经验充分说明了“暂时”的错爱是可以得到纠正的!
改革开放之初,深圳的经验在全国得到普及推广,市场经济不是西方独有的东西!一直以来,我们不断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现在西方这个最重要的基础我们都可以变成自己的了,而由之决定的上层建筑难道就不可以与之适应吗?
既然不强调以计划经济为主体,市场经济为补充,为什么一定要刻意强调“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,其它经济成分为补充呢”呢?
再认真想一想,“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”其实不具备操作性,因为主体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,这个主体到底是占百分之八十还是百分之五十一或是六十?
还有?哪些地方比例可以多点哪些地方可以少点都没有定论,怎么操作呢?深圳的“公”有与私有的比例和北京上海的就不一样,难道说这样的区别也能体现不同地区民众的不同幸福感和自由度吗?
我们常说要大力发展私营经济,这个大力发展应该发展到什么限度,谁能给一个科学标准的定量?过和不及应该怎么去调节?
所以,以什么为主体其实是不重要的,重要的是企业是不是合法经营。国有的企业一样会违法犯罪,一样是害人!齐齐哈尔某药厂不是卖假药谋财害命吗?所以,违法犯罪这绝对不是私营企业的“专利”。在人民眼睛里,不管公有私有,只要是合法经营的就是国家的好企业,是为人民服务的企业!我们为什么还要抱着一个“公有”的帽子不放手呢?
私营企业家曹德旺愿意把自己的40亿股份捐做慈善,他的难题是如何把自己的钱合法捐出去,这样一个私营的代表和那些所谓的“公有”代表比,有哪一点逊色呢?都从人民中来,谁又不是人民的儿子呢?相反,我们看到的许多人民公仆也有自己的难题,他们的难题是如何敛财而不被法办,如何把黑钱洗成白钱,如何在福利分配中占有最大的份额!
如果国家保障的所谓主体衍生出这么多的蛀虫,我看,这样的所有制主体不要也罢!
作为共和国的公民,我是在尽自己的职责。不可能颁布一个教授写的《六个为什么》就不允许民众思考和质疑,如果因为这样的质疑而获罪,那么必是国家之耻辱,我个人因罪而获得的光荣更代表着公民的不幸!